离婚房产分割时一方不同意买卖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分割房产时,我们都拿不出钱补偿对方,所以想把房子卖了分钱。但对方突然又不同意卖房子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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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如果一方不同意买卖房产,我们可以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白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里,夫妻双方会签订离婚协议,里面会对房产分割作出约定。要是一方签了协议后又不同意卖房子,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该条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以先和对方友好协商,要求其履行协议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而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房产分割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法院判决房产可以进行出售分割,而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对拒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的一方进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还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拍卖等手续,以实现房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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