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时有一方人不在了该怎么办?

我和老伴之前打算一起立遗嘱,可还没立成,老伴就去世了。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后续的遗嘱事宜,是我自己还能接着按之前的想法立遗嘱,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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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得明白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去世后财产等事项进行安排的一种法律文件。当立遗嘱计划中一方人不在了,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原本是打算夫妻共同立遗嘱,现在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可以就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单独设立遗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说明在世的一方对自己的财产拥有自主处分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立遗嘱。 而对于已经去世一方的遗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要是去世一方生前已经立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其遗产。所以,在世的一方要确定好去世方是否有遗嘱,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自己的遗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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