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需要立遗嘱吗


在法律层面,双方不一定要都立遗嘱,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遗嘱是公民对自己身后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对于夫妻来说,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签署自书遗嘱进行处理,且需双方签字确认。比如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他们可以共同立遗嘱说明房产由哪个子女继承等情况。但如果是明确归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婚后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应当由该方单独拟定遗嘱进行处置,因为每位公民仅有权利对其自身名下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置。 不过,从实际操作和司法实践角度,虽然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但不鼓励这种做法。共同遗嘱在执行时可能会面临一些复杂问题,比如一方去世后遗嘱何时生效、能否公开、如何执行等法律方面障碍以及家庭、子女方面的障碍。而分别立遗嘱相对更加清晰明确,可减少纠纷隐患。 另外,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且详细,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还得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 总之,是否双方都立遗嘱,要综合财产状况、家庭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考量。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在立遗嘱前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概念: 共同遗嘱:夫妻双方在同一份遗嘱中对财产等进行处分安排的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在没有遗嘱时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