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一方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对是否准予离婚进行审理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想要离婚的一方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 、身份证 、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要是存在前面提到的如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感情破裂并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选择分居,虽然这不是直接离婚的方式,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成为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不过在分居期间,要注意保留好分居相关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 租房合同等。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