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者只买了交强险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被车撞了,后来发现肇事者只买了交强险。我这看病治疗花了不少钱,也耽误了工作,不知道交强险能赔多少,剩下不够的部分该找谁要,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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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肇事者只购买了交强险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赔偿事宜。首先,我们要明白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赔偿。例如,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是1.5万元,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内,那么这1.5万元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然而,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对于超出部分,就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没有购买商业保险,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需要由肇事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是3万元,交强险最多赔偿1.8万元,那么剩下的1.2万元就需要肇事者来赔偿。 如果肇事者拒绝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过程中,受害人可以与肇事者沟通赔偿事宜,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受害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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