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认账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欠钱不认账,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解决。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制定新的还款计划等。这种方式比较便捷,能维持双方关系,但缺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比如,您和对方友好交流,分析对方的实际困难,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就是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即可。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如果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