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后,孩子归我,他在外地一直不给抚养费。我想在本地起诉他,又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想问问异地起诉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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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起诉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时,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通常要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你作为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相关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以及支付方式、时间等)、事实与理由(比如离婚情况、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等)。 然后,前往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安排开庭时间。在开庭时,你要向法庭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被告可以进行答辩和举证。 最后,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而对方拒不执行,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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