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诉讼离婚,但他/她不同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推进离婚程序,是只能一直拖着,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需要做些什么来让法院支持我的离婚诉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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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诉讼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依据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你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你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你也不用灰心。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在这期间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再次起诉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总之,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积极提供证据,是有可能实现离婚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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