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不与交警大队协商怎么办?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介入处理,通知对方来协商相关事宜,可对方一直推脱,就是不来和交警大队协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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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不与交警大队协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先,要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取证,确定事故责任。即使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协商,交警仍会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对方不协商并不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工作。 若对方不与交警大队协商,交警会按照规定正常处理。在调查清楚事故情况后,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受害方,如果对方不协商且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相关证据,来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 此外,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受害方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以及因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索赔和维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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