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处理时,若一方不去处理该怎么办?

前几天我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现在责任也划分清楚了,但对方就是不愿意配合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我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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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一方不去处理,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若事故不涉及人伤,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地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 - 另一方当事人可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 - 事故民警核实情况后,会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并向未按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催告其在3日内到现场处理。 - 经催告后,当事人仍不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 其次,对于一般交通事故,若对方不处理: - 可以由交警通知其当场处理。如果对方不处理,交警可以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送达给对方。 - 若对方不愿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另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若对方是责任方且不来处理: -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可以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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