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报警不管用该怎么办?
我被人在网上恶意造谣,名誉受到了很大损害,我报警之后,警察说这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没受理。我现在特别无助,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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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名誉受到损害,报警却未得到有效处理时,我们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意味着他人若以侮辱、诽谤等行为损害我们的名誉,就构成了对我们名誉权的侵犯。 如果报警不管用,我们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造谣的帖子、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名誉受损的材料。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做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还可以向相关平台投诉。如果名誉损害是发生在网络平台上,可向平台方投诉,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平台上的侵权内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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