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了该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前,如果一方转移财产,这是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应对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转移财产”的概念。在离婚情境中,转移财产指的是一方在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比如偷偷将存款转到他人账户、私下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故意损坏家中贵重物品等都属于此类行为。 当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查封对方的相关财产,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你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其二,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证据是维护你权益的关键。你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记录查看资金的流向,收集购物发票、合同等证明财产的买卖情况,还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来证明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诉讼中起到重要作用。 其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能在离婚诉讼中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你的权益,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做出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判决。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之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你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