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说欠钱不用还了又起诉,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之前有人欠我钱,当时他跟我说不用我还了,我就没当回事。可现在他又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我很懵,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理由不还钱,我现在该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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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债务免除和诉讼权利等法律问题。 首先,债务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一种意思表示。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说不用债务人还钱了,这是债权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用你还钱,且不存在你拒绝这种免除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这笔债务可能已经消灭了。 然而,对方又起诉你要求还钱,这时候你需要积极应对诉讼。你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曾经说过不用还钱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债务已经被免除至关重要。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 如果你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已经免除了你的债务,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主张,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但要是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对方的诉求和证据来进行判决,你可能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且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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