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是本县人却被本县法院起诉了该怎么办?

我户籍和经常居住地都不在这个县,但突然收到了这个县法院的起诉通知,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应对,法院这样受理是否合理,我有哪些权利可以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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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诉讼有个重要的概念叫“管辖”,简单来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和审理某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您遇到不是本县人却被本县法院起诉的情况,首先要查看对方起诉的案由。不同类型的案件,管辖法院可能不同。例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都有相应规定。 如果您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您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您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说明理由,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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