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人在外地起诉了该怎么办?


当突然被人在外地起诉时,首先不要惊慌,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第一步,接收并查看法律文书。法院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你要确认这些文书的真实性和送达的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你要留意接收时间,避免错过答辩期限。 第二步,审查管辖法院。你要查看起诉你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等。如果发现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你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准备答辩。仔细研究原告的起诉状,了解其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针对对方的主张,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撰写答辩状。答辩状要清晰地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反驳对方不合理的诉求。同时,按照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 第四步,确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如果你对法律不熟悉或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律师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你处理诉讼事务。 第五步,按时参加诉讼。如果你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你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如果确实无法亲自参加,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但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可能会对你产生不利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