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起诉外地案件需要去外地吗?


在法律中,诉讼管辖是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审理的规则。一般而言,对于普通的民事纠纷,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一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里,该条明确指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你要起诉一个住在外地的个人,通常就得到他居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你既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而合同履行地可能就在你所在的本地。例如,你和外地的商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你所在地交货,那么你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你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 再比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侵权结果发生在你本地,你也能在本地法院起诉。比如,外地的网络公司侵犯了你的名誉权,而对你名誉造成影响主要在你本地,你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该公司。 另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你们之前在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并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来起诉。 总之,本地起诉外地的案件不一定非要去外地,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协议管辖等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