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是否要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

我想起诉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去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我和他不在一个地方,去他户籍所在地起诉太麻烦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起诉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只能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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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起诉并不一定必须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法律概念叫“管辖”,它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就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除了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再比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如果是侵权纠纷,不一定非要去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起诉不一定非要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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