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结婚多年,有一个孩子。现在老公想要二胎,但我因为身体和经济等原因不想生。结果老公竟然起诉要和我离婚,我不想离,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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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的情况时,首先需要了解我国婚姻相关法律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角度来看,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夫妻双方都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仅仅因为一方不愿生二胎而起诉离婚,这并不属于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如果您不愿意离婚,在对方起诉后,您可以积极参与诉讼过程。在法庭上,您要明确表达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并阐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理由。比如,列举你们过去共同经历的美好时光,双方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等,以此证明你们之间还有感情基础。同时,对于不想生二胎的原因,您也可以诚恳地向法庭说明,像身体状况不适合再次生育,经济条件无法支撑养育第二个孩子等客观因素。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情形,且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所以,在这个期间,您也可以尝试和对方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解决双方关于生育问题的分歧。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去修复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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