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太多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款太多无力偿还,首先要明白,债务应当清偿这是基本原则。 在法律上,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依据《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比如你只是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但有稳定收入,未来有还款能力,就可以和债权人商量制定一个分期还款计划。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当面临欠款太多无力偿还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坦诚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尝试提出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债务的请求,争取得到债权人的理解和同意;若债权人不同意协商并起诉,要积极应诉,向法庭如实陈述自己的困难,争取法庭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比如分期还款等;如果最终判决后还是无力偿还,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在执行过程中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状况,留出基本生活所需资金 。 同时,债权人也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诉讼时效中断,新的诉讼时效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权利的一个时间限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支持你的诉求了。 诉讼时效中断:在时效进行期间,因为一些法定事由的发生,导致之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无效,等事由结束后,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来保证判决得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