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设置个人扣除比例该怎么选?


在探讨个税设置个人扣除比例该如何选择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扣除比例的概念。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项政策。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而扣除比例,就是针对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规定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扣除相应的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不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以及如何选择: ### 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 选择的依据主要看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这一方按100%扣除可能更合适,因为这样可以使较高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更多,从而节省更多的税款。例如,丈夫月收入20000元,适用20%的税率,妻子月收入5000元,未达到纳税标准,那么由丈夫按100%扣除子女教育费用,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家庭整体的税负。 ###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这里一般是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不存在扣除比例选择的问题。 ###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选择时要考虑谁的综合所得更高。因为大病医疗扣除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如果一方综合所得较高,扣除大病医疗费用后能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幅降低,那么就选择由这一方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选择方法和子女教育类似,优先考虑由收入高、税率高的一方扣除,这样能使家庭整体税负降低。 ### 住房租金 根据不同的城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分为三档: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这里主要看夫妻双方的实际居住和工作情况。如果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扣除更合适;如果在不同城市工作,各自扣除能使双方都享受政策优惠。 ###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非独生子女在选择分摊方式时,要考虑兄弟姐妹之间的收入情况。如果某一个兄弟姐妹收入较高,适用税率也较高,可以适当多分摊一些扣除额度,以降低家庭整体税负。 总之,在选择个税设置个人扣除比例时,要综合考虑家庭中各个成员的收入情况、适用税率等因素,选择最有利于降低家庭整体税负的扣除方式。同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避免因虚假申报而产生税务风险。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