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这就是债权债务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商量怎么解决债务问题,也可以找第三人帮忙斡旋。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如果能协商成功,比如达成一致的分期还款计划,对双方都好。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主动沟通表明还款意愿,说不定债权人会考虑实际情况,给出宽松的还款安排。 其次,还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双方能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成功达成调解书后,还能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样就更有保障。调解的好处是氛围相对缓和,能在中立第三方的帮助下,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要是双方之前签有仲裁协议,那就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比起来,能更快解决纠纷。 另外,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要么清偿债务,要么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是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就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一种办法就是诉讼。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不还钱,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支付令等相关程序 。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