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把增值税发票弄丢了该怎么办?
我是个经营户,不小心把增值税发票弄丢了,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面临什么处罚,也不清楚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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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营户把增值税发票弄丢了,首先要明确不同类型发票以及不同丢失情况的处理方式。增值税发票主要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如果丢失了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可以凭借销售方提供的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若仅丢失了抵扣联,可凭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若仅丢失发票联,则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而对于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没有明确统一的全国性规定,但一般处理方法是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有些地方还可能要求登报声明发票遗失。 关于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不过,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丢失发票的数量、是否造成税款流失等因素来确定处罚的轻重程度。 所以,经营户发现发票丢失后,应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后续处理,尽可能降低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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