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人拖着不去开刑事责任书该怎么办?
我开车撞人了,现在对方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但就是拖着不去开刑事责任书。我很担心一直这样拖着会对我之后的事情处理有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可能的刑事责任,需要明确“刑事责任书”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文书名称,这里可能指的是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可能刑事追责相关的文书,比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主要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间来进行,并非取决于被撞人是否配合。 如果被撞人拖着不配合某些流程,并不影响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进行调查和认定。若因为被撞人不配合导致无法及时进行检验、鉴定等影响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而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一般是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且肇事者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才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等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被撞人不配合开所谓的“刑事责任书”,并不必然影响整个刑事程序的推进。 如果肇事者因为被撞人不配合而感到困扰,可以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事故处理的进度和要求,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自己掌握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委托律师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