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经过调解,但是我还是想离婚。我不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步骤才能顺利离婚,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调解后仍坚持离婚的情况有什么规定和流程,希望了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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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后,其中一方或双方仍有离婚意愿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常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流程相对简便,它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同时,法院也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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