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闹离婚女方回娘家住不回来怎么办?

我和老婆正在闹离婚,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怎么劝都不回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是继续劝她回来,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该采取什么合法的措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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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闹离婚期间,女方回娘家住不回来,从法律角度来看,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自主决定自己居住场所等生活安排的权利,女方回娘家住不回来,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男方仍然希望维持这段婚姻,可以尝试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亲友调解等方式来化解矛盾,修复感情。这也是解决婚姻问题较为常见和优先的方式。因为婚姻关系不仅仅是法律关系,还涉及到情感、家庭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男方已经决定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协议离婚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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