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想要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我实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想抚养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可以让我不用直接抚养孩子,同时又能保障孩子的权益。
展开


在离婚时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探视孩子等。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未获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只有在极其特殊和困难的情况下,例如夫妻双方均患有重特大疾病、陷入重度残疾,或者受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等客观因素影响而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才可以依法申请将孩子送养他人。 总之,离婚时不想要孩子抚养权,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并且要充分保障孩子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