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全责该怎么办?


当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全责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确保现场安全。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打开危险警示灯(双闪灯),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和医护人员的到来。 其次,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向交警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同时,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然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积极与对方沟通,根据对方的损失情况,如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等事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要积极应诉。 最后,按照协商结果或法院判决进行赔偿。如果是通过保险理赔,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