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如果车主被认定为全责该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主被认定为全责,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处理,要立即停车,确保安全,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接着迅速报警,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报警是为了让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处理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则是为后续的理赔做准备。 然后是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那就由全责车主自己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话,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方面,包括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赔偿等。 另外,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旨在确保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保障赔偿。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充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等作出的,对事故各方责任划分的书面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