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不给临时工交社保该怎么办?
我在街道办事处做临时工,干了好几个月了,但是街道办事处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问问大家,遇到街道办事处不给临时工交社保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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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街道办事处不给临时工交社保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临时工”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界定,现在一般将这种情况视为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街道办事处不给临时工交社保,临时工可以先与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的人事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指出单位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纳社保。 若协商不成,临时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临时工可以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街道办事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临时工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适用该法。临时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街道办事处补缴社保。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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