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体系的构成不包括什么?


要了解劳动法体系的构成不包括什么,首先得明白劳动法体系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劳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组合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有机整体。 我国劳动法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劳动就业法,这主要是规范劳动者就业相关事宜的法律,比如就业促进、公平就业等内容,它保障劳动者能够平等、公正地获得就业机会。劳动合同法,它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则,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集体合同法,主要规范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规定了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时长、加班时间限制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等,以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工资法,对工资的分配原则、支付方式、最低工资标准等进行了规定,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法,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特点,给予他们特殊的劳动保护。职业培训法,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社会保险和福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参保范围、待遇标准等内容,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同时也涉及到职工福利等方面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法,规范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为他们提供解决纠纷的途径。劳动监督检查法,对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程序等作出了规定,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那么,哪些内容不属于劳动法体系的构成呢?与劳动关系没有直接联系的法律规范就不在其范围内。比如说,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像合同法中关于普通民事合同的规定(不涉及劳动合同部分)、物权法中关于物权的规定等,它们主要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调整范畴不同。还有规范犯罪和刑罚的刑法,虽然刑法中可能会有涉及劳动领域犯罪的条款,如强迫劳动罪,但刑法整体的主要功能是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并不属于劳动法体系的构成部分。另外,一些单纯的行政管理法规,如果没有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调整,也不属于劳动法体系。例如,某些关于城市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它们主要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和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