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了还欠银行160万该怎么办?

我的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目前还欠银行160万。我特别担心之后会面临什么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笔债务。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我需要做些什么,会有怎样的处理流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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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破产且欠下银行160万债务时,首先要了解破产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在我国,公司破产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该法规定,公司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同时,还需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对于银行的160万债权,银行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在破产财产的分配上,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接着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银行的160万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支付完前面顺序的费用和债务后还有剩余,会按照比例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没有剩余,银行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全部清偿,未清偿部分银行通常也不能再向公司进行追偿。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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