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了欠的债务该怎么办?


当公司倒闭时,处理所欠债务是有一套法律程序和规定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有限责任公司,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比如,张三和李四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三出资50万,李四出资30万,那么他们各自就以这50万和30万为限对公司负责。如果公司倒闭欠债,他们不用拿自己的全部身家去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倒闭后,通常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就可以启动破产程序。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接管公司。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包括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然后,按照法定的顺序来清偿债务。一般来说,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管理人的报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 接着,会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其他债务:第一,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的资产在支付完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还有剩余,才会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但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普通破产债权人可能只能按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