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是否需要还债?

我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想知道公司破产后,之前欠下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是用公司的资产还,还是我个人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呢?很担心自己会因此倾家荡产,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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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是需要还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管理人会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后,会用公司现有的资产按照上述顺序来偿还债务。如果公司的资产在清偿完所有优先债务后还有剩余,才会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将不再偿还,股东也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来继续偿还。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或者股东利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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