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可对方一直不愿意配合,开庭的时候也不到场。我很担心这会影响离婚判决 ,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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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不到场,法律上是有相应处理办法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通常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表达自己的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里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被告必须到庭,经过两次合法传唤后被告无正当理由还是不来,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如果被告确实有不能到庭的正当理由,比如因重大疾病、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被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法院会根据被告提交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要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不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的判决。不过,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为了谨慎处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常不会轻易作出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意见和情况。但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也可能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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