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我起诉离婚了,可开庭的时候对方一直不出庭,我也联系不上他。我很担心这样会影响离婚的判决,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程序呢?
展开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不出庭,法律上有相应的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诉讼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亲自出庭,以便法院能够准确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即被起诉的一方)不出庭,法院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判决。 不过,在离婚案件中,为了慎重起见,法院通常会先进行核查被告不出庭的原因。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比如因为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庭,法院可能会延期审理。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查案件。要是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依然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此外,如果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还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所以,当离婚起诉时对方不出庭,原告不用过于担心,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会依法处理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