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时父母的房产人已去世该怎么办?
我和爱人想通过夫妻投靠办理进京落户,父母有套房产,可父母都已经去世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对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有没有影响,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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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投靠进京落户过程中,如果涉及的父母房产人已去世,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明白遗产继承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房产所有人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等财产会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关的继承人来接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在父母去世后,需要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继承人;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好继承人之后,继承人需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通常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一步就是要证明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这套房产。之后,拿着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把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而对于夫妻投靠进京落户,落户政策一般要求申请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果该房产过户到投靠方或被投靠方名下,且符合落户的其他条件,就可以将其作为落户的住所。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执行上存在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居住情况证明等。所以建议及时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详细的落户要求和办理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夫妻投靠进京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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