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都享受了拆迁该怎么办?
我有双重户口,在两个地方都因为户口享受了拆迁福利。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的话,我会面临什么后果,又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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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及以上的户籍登记信息,这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合法有效的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当双重户口都享受了拆迁待遇时,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骗取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通常是基于合法的户籍信息和相关政策来确定的,利用双重户口获取多份补偿,违背了公平原则和拆迁政策的本意。一旦被发现,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返还非法获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这里的不当利益就包括通过双重户口多获取的拆迁补偿。 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双重户口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该条款。 所以,当发现自己存在双重户口并都享受了拆迁待遇时,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如实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处理,主动退还多领取的拆迁补偿,以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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