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拆迁分了安置房,结果交房时发现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的超出了一些。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补差价吗,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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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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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安置房超出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说,虽然其性质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但在面积差异的处理上可以参照上述原则。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有关于面积差异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比如协议约定了超出一定面积后按照某个固定价格补差价,那么就依照这个约定。 若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超出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一般参照商品房的3%标准),被拆迁人通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差价。例如,合同约定安置房面积是100平方米,实际交付10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2%,在3%以内,那么被拆迁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补足这2平方米的差价。 要是超出面积超过了合理误差范围,被拆迁人有几种选择。一方面可以选择解除安置协议,要求拆迁方返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并给予一定的利息补偿。另一方面,如果被拆迁人愿意继续接受该安置房,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拆迁方承担,而这部分超出面积的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在遇到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的情况时,被拆迁人应当及时与拆迁方沟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妥善处理面积差异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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