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的公司不经营了该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公司是被执行人。但现在发现这家公司不经营了,我担心拿不到执行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律上对此有什么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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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被执行的公司不经营了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首先,了解“公司不经营”的不同法律状态是很重要的。公司不经营可能有歇业、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等不同情况,每种情况的法律后果和应对方式都有所不同。歇业是指公司停止经营活动,但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停业整顿则是公司在违反相关规定后,被责令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期间停止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法人资格仍然存在,需要进行清算。注销则意味着公司的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在公司歇业或停业整顿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的执行程序不受影响。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如果公司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划拨;如果有不动产、车辆等资产,可以进行拍卖、变卖。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执行案件可以继续进行,执行法院可以要求清算组将执行款项优先支付给债权人。 要是公司已经注销,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变更被执行人,向上述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权利。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了解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总之,当被执行的公司不经营了,债权人要及时关注公司的法律状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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