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更糟了,怀疑可能遇到了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判定的,是只要治疗效果不好就算吗?还是有其他更明确的标准呢?想了解一下具体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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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判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具备开展医疗活动资格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该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这里的违法性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者用药时违反了药物的使用剂量和方法等。 再者,主观方面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结果,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后果可以是身体上的伤害,如残疾、功能障碍等,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痛苦。并且,这种损害后果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而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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