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之后身体状况也没好转,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认定,是要满足什么条件,还是有什么特定的流程呢?想了解下具体怎么认定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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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是主体方面,其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行医资格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等人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也是重要因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或者护士没有按照正确的流程给患者用药等。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中的违法行为。 再者,要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也就是说,患者确实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受到了身体上的损害,比如身体出现伤残、功能障碍等情况。这里的损害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而且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明确了不同程度损害对应的事故等级。 最后,认定医疗事故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一般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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