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医疗事故要怎样确定?


确定医院的医疗事故,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由于过失对患者身体造成了伤害,这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接着,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要件。一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里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二是要有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比如医生没有按照正常的检查流程给患者做必要的检查,或者护士配错药等。 三是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和故意不同,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注意到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给患者用了过敏的药物。四是要有损害后果,即患者的人身受到了损害,像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死亡等。而且这种损害后果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院和医生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 确定医疗事故通常有以下途径。一种是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如果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过程有怀疑,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