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该如何解决?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租赁合同。但最近我突然离世,家人对租赁合同后续该怎么处理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还是会失效?我的家人若想继续住这房子,该怎么做?要是不想住了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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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比如,小张和小李合租一套房,小张突然去世,小李作为共同居住人,就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要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若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合同通常归于无效。不过,如果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例如,小王租了一套房子,独自居住,去世后其远房表弟想继续租,就需要和出租人协商重新签合同。 总之,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保障居住和经营的稳定。既维护了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的权益,也给予了出租人一定的自主协商空间。相关概念:(双务合同:就是合同双方都有义务,比如在租赁合同里,承租人有交租金的义务,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有偿合同:指一方获得利益要给对方相应报酬,像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就得给出租人租金。 诺成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就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租赁物合同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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