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意举报的人该怎么办?


当遇到恶意举报的人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恶意举报的定义。恶意举报是指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不实的举报,其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被举报人的名誉、利益等。 从民事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恶意举报行为导致被举报人名誉受损,被举报人可以要求举报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例如,举报人在网络上恶意举报被举报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很多人对被举报人产生误解,使被举报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这种情况下被举报人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在刑事方面,如果恶意举报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等举报,意图让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比如举报人故意编造被举报人贪污受贿的虚假事实,并向检察机关举报,导致被举报人被错误立案侦查,遭受了很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举报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另外,对于恶意举报行为,我们还可以向作出举报受理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证据证明举报是恶意的,请求相关部门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经调查确实属于恶意举报,相关部门可以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同时,我们自己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举报的内容、与举报人沟通的记录、因举报遭受损失的证据等,以便在维护权益时能够有充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