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审核不通过且存在房屋登记信息该怎么办?
我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时审核没通过,提示存在房屋登记信息。我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是我的房屋登记信息有问题,还是在申请时有什么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呢?想了解下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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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所得税审核不通过且提示存在房屋登记信息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具体的原因,然后根据不同情形来解决。 首先,要明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与房屋相关的主要有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住房租金扣除则是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审核不通过提示存在房屋登记信息,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及解决办法。一是重复扣除。比如既申报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又申报了住房租金扣除。这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需要取消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除申报,然后重新提交审核。二是房屋信息填写错误。如果申报的房屋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房屋坐落地址、产权证号等填写错误,就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这种情况下,要仔细核对房屋登记的相关资料,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修改无误后再次提交申请。三是不符合扣除条件。若房屋并非首套住房却申报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或者不满足当地住房租金扣除的相关条件却进行了申报,也会审核不通过。此时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真正符合扣除条件,若不符合,应撤销该申报。 若自己难以确定具体问题所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房屋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向工作人员咨询。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你查找问题并解决。也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向专业人员说明情况,获取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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