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冷静期必须要过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离婚 ,已经去提交了离婚申请。但现在又觉得有些犹豫,不知道这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一定得度过。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个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经过这个冷静期就完成离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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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办理离婚时,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一般是必须要经历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段特定时间,目的是给夫妻双方足够时间去深思熟虑,严肃审视彼此感情,以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提交离婚申请后进入30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30天期满后,又有30天时间双方需共同去申请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不过,如果在这30天冷静期内,有一方选择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将不会受该冷静期的限制,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所以说,如果不想经历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但诉讼离婚可能会面临法院调解,而且整个诉讼周期相对较长。
总之,协议离婚通常要经过冷静期,而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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