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如何才能够不经历冷静期?


在我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正常的协议离婚是必须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的,这一程序不能随意免除。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共计三十个自然日的期间。在这期间内,如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该项离婚登记申请。若经过上述期限,尚未收到任何一方的撤回申请,且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销原有的离婚登记申请。法律设置这一冷静期,主要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不过,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经历冷静期,那就是选择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只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了,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 所以说,如果您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但诉讼离婚相对复杂,耗时可能较长,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并且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