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问题,已经深思熟虑决定离婚,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的等待,想尽快把手续办了。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能跳过离婚冷静期直接离婚,要是必须有冷静期,具体是怎么规定和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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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历离婚冷静期。 首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思考和权衡婚姻关系的去留。 不过,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种方式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诉未判离又分居满1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情形,法院经调解无效,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时,给夫妻双方一段时间,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离婚决定。 诉讼离婚: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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