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我同时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两份保险。是能同时享受两份待遇,还是只能选一份?要是只能选一份,多交的钱能退吗?我很困惑,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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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同时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相关法律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首先,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保人员不能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这是因为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而不是让参保人获得额外的利益,所以不允许同时享受两份待遇。 如果你达到了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并且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你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此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你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此外,如果你不想将两者进行衔接,也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不过,这样可能会损失一部分保障,需要谨慎考虑。总之,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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