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法中以实物出资低于约定价格怎么办?

我和朋友一起开公司,我用实物出资,当时评估的价格是一定数额并写进了公司章程。但后来发现这个实物实际市场价格比当时评估的低很多。我很担心这会引发法律问题,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公司法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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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物出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法里,当股东以实物出资却低于约定价格时,这属于出资不实的情况。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概念。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而实物出资就是股东用实物,比如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为出资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您作为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实际价格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格,您需要补足这个差价。这是因为股东有按照公司章程足额出资的义务,出资不实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您不能补足差额时,其他股东有义务替您补足。这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公司的资本是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此外,如果因为您出资不实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出现出资不实的纠纷,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证据,如评估报告、市场价格证明等,来确定实物的实际价格,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所以,您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补足出资差额,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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